第五十七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公安、农业农村、卫生健康等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信息通报、执法协作等工作机制,对涉及多部门监督管理的重大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开展联合执法。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