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三章 食品安全保障/第二节 食品安全标准第四十九条有效食品生产企业可以根据需要自行制定或者与其他食品生产企业联合制定企业标准;鼓励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产业技术联盟等社会团体制定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团体标准的技术要求不得低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