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二章 食品生产经营/第二节 生产经营过程控制第二十六条有效食品连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健全从总部到门店的食品安全全程风险控制体系。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连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并如实记录查验信息。门店应当留存配送凭证。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