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二章 食品生产经营/第二节 生产经营过程控制第二十条有效食品生产者应当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其生产的食品,除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外,还应当符合所标注的产品明示标准。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