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有效

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设计方案中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管控要求,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应当编制海绵城市专篇。

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当审查施工图设计的海绵城市专篇,未达到海绵城市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的,不得出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书。

地方法规 · 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