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城市供水条例第十八条有效城市供水单位应当建立线上线下等多种服务渠道,便利用户缴费、报装申请、查询水价水费等相关事项。用户反映的供水设施故障问题,城市供水单位应当在接到反映之时起四小时内派人维修;用户反映的水质、水压、水费和服务质量问题,城市供水单位应当在接到反映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答复和处理。地方法规 · 通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