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公路条例/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七十七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二条的规定,货运源头单位放行违法超限超载货运车辆驶出其经营场所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七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七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