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公路条例/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七十八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三条的规定,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在入口放行违法超限超载车辆驶入高速公路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没收放行车辆的全部通行费,并可以处每辆二千元的罚款。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七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