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公路建设施工现场实行标示牌管理。标示牌应当标明该项工程的作业内容,项目法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名称和主要负责人姓名,接受社会监督。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