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公路条例/第三章 公路建设第十九条有效新建、改建、扩建公路应当按照相关技术标准,统筹规划建设公路交通安全、机电、公路服务管理设施以及其他需要配套建设的公路附属设施,所需经费纳入建设项目预算。前款公路附属设施应当与公路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