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城市绿化工程设计委托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设计的,对项目建设单位处该绿化工程设计费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地方法规 ·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