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六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然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处每百平方米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