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四章 监督与检查第三十一条有效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城市绿化资源调查、监测监控,建立城市绿化相关信用考核体系,完善城市绿化管理信息系统,依法公布绿化建设、养护和管理的相关信息。地方法规 ·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