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数字经济促进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推进协调机制,建立数字经济专家咨询委员会,将数字经济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计划,制定和实施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的政策和工作措施,推动本区域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3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