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促进数字经济发展应当遵循创新驱动、融合发展、数字赋能、应用先导、普惠共享、协同共治、安全有序、包容审慎的原则。

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