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市人民政府数字经济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推进、督促全市数字经济发展工作,并组织实施本条例。市、县(市、区)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数字经济发展相关工作。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3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