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条例第十条有效军人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受法律保护,因履行职责享有的特定权益、承担的特定义务由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为军人执行训练演练、战备勤务、防卫作战、非战争军事行动等任务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为军人依法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