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第四章 情报信息第三十二条有效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依靠群众,增强基层情报信息工作力量,将反恐怖主义工作与网格化管理相结合,根据需要对网格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反恐怖主义情报信息工作能力。网格管理人员应当协助做好网格管理区域内涉嫌恐怖活动信息搜集工作,发现信息线索的,及时向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者有关部门报告。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