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章 环境卫生管理第三十六条有效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等活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地方法规 ·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