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有效

鼓励单位和个人开展大气环境保护公益活动,引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依法有序参与大气环境保护。

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进入大气污染防治领域,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大气污染防治项目的信贷支持。

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