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实施《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办法/第三章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第五节 其他大气污染防治第四十九条有效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秸秆综合利用的财政、投资、价格等政策,推广秸秆资源化利用,建立完善秸秆收集、贮存、运输和综合利用服务体系。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2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