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照法定的程序办理。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5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