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条例适用于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决定任免、批准任免、决定代理、推选代理、决定接受辞职、决定撤销职务等事项。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5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