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有效

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名,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市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个别副主任委员、部分委员。

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的人选,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在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中提名,市人大常委会任免。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名,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常委会办事工作机构主任、副主任。

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