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有效

征信机构可以依法采集违反市场准入承诺即入制的严重失信行为信息,并向金融机构提供查询。

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可以按照风险定价原则,对违反市场准入承诺即入制的严重失信主体提高贷款利率、财产保险费率和交易佣金,或者依法限制向其提供贷款、保险、保荐、承销等服务。

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