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建筑绿色发展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有效本市推广有利于建筑绿色发展的标准规范。鼓励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技术进步情况,适应建筑绿色发展需要,制定和推广严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