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建筑绿色发展条例/第四章 科技与产业支撑第三十六条有效本市推动装配式建筑的科技水平和工程质量提升,提高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一体化装修、信息化管理、智能化应用水平。本市鼓励引导研发和应用与装配式建筑相适应的技术和设备,提高预制构件和部品部件质量,提升建筑性能。本市推进装配式建筑相关生产企业在京津冀地区合理布局,逐步建立专业化、规模化、信息化生产体系。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