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城市更新涉及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动的,实施主体可以依法采用产权调换、协议搬迁、征收补偿、房屋买卖、资产划转、股份合作等方式开展。

城市更新中需要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可以依法申请办理。

地方法规 · 玉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