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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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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民用建筑节能与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有效

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编制符合本省实际的民用建筑节能与新型墙体材料的设计标准、施工技术规范、通用图集和验收标准。

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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