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净月潭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条例第十条有效根据生态环境保护需要,净月潭风景区边界外延600米区域为规划控制区。规划控制区内规划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布局、高度、体量、造型、色彩等应当与净月潭风景区自然景观和生态环境相协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规划控制区内进行开矿、采砂等破坏自然景观和生态环境的活动。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5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