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大数据条例/第五章 产业生态第七十五条有效对大数据企事业单位机房用电纳入大工业用电进行统筹;符合条件的大数据企事业单位,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电价优惠政策;保障数据中心项目的电力供应,并支持相关配套电力设施建设。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七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七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