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大数据条例/第五章 产业生态第七十四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大数据发展应用项目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优先安排年度用地计划指标,落实降低企业土地使用成本的相关政策。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七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