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大数据条例/第四章 发展应用第五十一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立足当地产业特色优势,推动发展智能制造装备,加快新兴产业与传统产业的深度融合,加快传统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推动产业链向上下游延伸,形成较为完善的产业链和产业集群。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