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大数据条例/第三章 数据资源第三十七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鼓励引导市场主体提升企业数据管理能力,规范企业数据的采集汇聚、共享开放、开发应用等工作,促进企业数据科学管理。支持数据解决方案供应商、数据服务提供商和数据服务龙头企业发展,为企业提升数据管理能力提供服务。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