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第三章 保护管理第二十三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对有重要影响的小说、戏剧、歌曲、影视等文学、艺术作品,重要红色史实、事迹、口述记忆、民间故事、曲艺说唱等非物质红色资源的抢救性收集、保存和版权保护,并确保其真实性、整体性和传承性。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