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条

有效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建立随机抽查机制,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除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外,实行检查时,应当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检查事项以及处理结果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

地方法规 ·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