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二章 市场环境第十五条有效商务、交通运输、税务、海关等部门应当加强协作,优化口岸业务办理流程,依法精简进出口环节审批事项。按照国家规定落实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有关单位不得在目录以外收取费用。有关部门应当建立监督管理协作机制,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收费行为。地方法规 ·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