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有效

实行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清单管理。有关部门应当优化交易规则、流程、服务,依法公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和信用等信息。

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不得有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或者投标人的行为。

地方法规 ·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