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建立网格化土地监管制度。县级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分级划分网格,明确管理责任和人员,及时发现并依法制止土地违法行为。

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