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湿地保护条例/第四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八条有效市、县(区)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制定湿地保护应急预案,做好湿地保护突发事件的风险控制、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等工作。地方法规 · 中卫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