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有效

对历史建筑的合理利用应当与其历史价值、内部结构相适应,不得改变历史建筑的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不得危害历史建筑主体及附属设施的安全。

地方法规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