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第四章 保护措施第十八条有效历史文化名城应当整体保护,保持传统格局、历史风貌和空间尺度,不得改变与其相互依存的自然景观和环境。地方法规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