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条

有效

信用主体依法享有信用信息修复的权利。除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政策文件明确规定不可修复的情形外,信用主体主动履行义务、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利影响的,可以按照规定提出信用修复申请。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