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信用条例/第二章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第十三条有效自治区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机制,将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被司法判决、行政处罚、问责处理等信息纳入政务失信记录。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