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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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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 /第四章 仲裁/第四节 仲裁程序

第五十四条

有效

仲裁委员会送达仲裁文书可以依法采取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电子送达、转交送达等方式。

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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