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 /第二章 预防第十四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领导协调机制,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形成全社会协同参与的工作合力,预防发生劳动人事争议的矛盾和风险。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24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