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国际船舶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国际船舶的服务和管理应当坚持开放、公平、高效、便捷的原则,不断完善国际船舶登记和其他配套制度。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