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国际船舶条例/第三章 船舶登记/第二节 登记事项第二十八条有效申请国际船舶登记应当取得船舶识别号、中文名称、英文名称。船舶名称的含义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相关规定。船舶的英文名称可以使用英文单词。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