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机关运行保障工作条例/第二章 资产管理第九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制定集中统一管理资产指导目录,完善集中统一管理资产登记制度。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