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机关运行保障工作条例/第六章 数字赋能第三十六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公安、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应当依照《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的规定,共享机关运行保障相关数据。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